基金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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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達富惠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
基金簡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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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達富惠純債債券 |
基金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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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214 |
基金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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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券型基金 |
成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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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4 |
基金托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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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資產規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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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來源于2019年3季報:4,436,740,450.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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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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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國債、央行票據、地方政府債、金融債、次級債、企業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公司債、證券公司短期公司債券、中小企業私募債、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同業存單、國債期貨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買入股票、權證等權益類資產,也不參與新股申購和新股增發。同時本基金不參與可轉換債券投資。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本基金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
投資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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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投資于債券資產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扣除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
投資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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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為純債基金,管理人主要通過分析影響債券市場的各類要素,在嚴格控制投資風險的基礎上,力爭實現基金資產的穩健增值。 |
業績比較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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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債新綜合指數(全價)收益率 |
風險收益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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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為債券型基金,其長期平均風險和預期收益率理論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貨幣市場基金。 |
易方達富惠純債債券基金份額歷年凈值收益率與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比較表 |
(2016年8月24日至2019年9月30日) |
| 合同生效日以來 (截至2019-09-30) | 2019年 三季度 | 2019年 上半年 | 2018 | 2017 | 2016 | 易方達富惠純債債券 | 14.18% | 1.67% | 2.48% | 8.77% | 1.64% | -0.87% | 業績基準 | -0.47% | 0.46% | 0.24% | 4.79% | -3.38% | -2.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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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達富惠純債債券累計凈值增長率與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歷史走勢對比圖 |
(2016年8月24日至2019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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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基金合同生效至報告期末,基金份額凈值增長率為14.18%,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為-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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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數據均來自基金定期報告。基金投資有風險,本基金過往投資業績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過往業績均不預示本基金的未來表現。我國基金運作時間較短,不能反映股市發展的所有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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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基金依照有關法規以及《基金合同》,并經中國證監會許可注冊設立,中國證監會的核準不代表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風險和收益做出實質性判斷、推薦或保證。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已通過指定報刊和基金管理人的互聯網網站 (www.104845.live)進行了公開披露。 二、 本基金投資固定收益類資產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可投資國債、央行票據、地方政府債、金融債、企業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公司債、資產支持證券、債券逆回購、銀行存款等固定收益類投資品種。 三、 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級市場買入股票、權證等權益類資產,也不參與一級市場新股申購和新股增發。同時本基金不參與可轉換債券投資。 四、 雖為純債基金,但本基金不保證本金安全,也不承諾最低收益。投資本基金可能面臨的主要風險包括:債券市場系統性風險,利率風險,持有的信用品種違約帶來的信用風險,基金運作風險,包括由于基金投資人連續大量贖回基金產生的流動性風險、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運作過程中產生的基金管理風險等。 五、 本基金產品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資、規避個券風險、分享投資成果。它不同于銀行儲蓄和債券,基金投資者依其所持基金份額享受基金的收益,同時也會承擔投資虧損的風險。為此,投資者應充分注意本基金產品與儲蓄、債券等能夠提供固定收益預期的投資工具之間的區別,理性做出基金投資決策。 六、 本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及凈值高低不預示其未來表現,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也不構成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投資者在做出基金投資決策時應認同“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基金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導致的投資風險及虧損,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七、 投資者在投資基金前應認真閱讀《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全面認識基金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征,根據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投資期限和投資目標,對申購基金作出獨立決策,選擇合適的基金產品。同時,投資者應正確認識資本市場和基金市場,將基金視為一種長期投資工具,并樹立長期、穩健、防范風險的投資觀念。 八、 投資者應當通過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銷業務資格的其它機構購買和贖回基金,具體銷售機構的名單詳見本基金的相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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